2011-09-15
核心提示:
为了保障《大话西游3》游戏虚拟经济的稳定,促进游戏内的经济循环,加快物资流转速度,尽最大可能防止不法用户利用游戏资源牟取现实利益的极端行为;《大话西游3》藏宝阁将于2011年9月21日维护后,上调游戏装备、道具、守护和游戏币的信息费,详细调整请参看下表:
1、游戏道具信息费:
【原】
收费规则: | 例子:卖方以100元出售一个物品。 | |
买方 | 不收取任何信息费 | 使用“网易宝”支付100元即可。 |
卖方 | 收取交易金额的1%作为交易成功后收取的信息费。信息费不足1分钱的部分,按一分钱收取。 | 交易成功后: 100*1%=1元,1元作为最终交易成功后收取的信息费; 100-1=99元,作为卖方实际收入进入卖方“网易宝”账户。 |
【新】
收费规则: | 例子:卖方以100元出售一个物品。 | |
买方 | 不收取任何信息费 | 使用“网易宝”支付100元即可。 |
卖方 | 收取交易金额的5%作为交易成功后收取的信息费。信息费不足1分钱的部分,按一分钱收取。 |
交易成功后: 100*5%=5元, |
2、 游戏币信息费:
【原】
收费规则: | 例子:卖方以100元出售一个物品。 | |
买方 | 不收取任何信息费 | 使用“网易宝”支付100元即可。 |
卖方 | 收取交易金额的5%作为信息费。信息费不足1分钱的部分,按一分钱收取。 | 交易成功后: 100*5%=5元,5元作为最终信息费; 100-5=95元,作为卖方实际收入进入卖方“网易宝”账户。 |
【新】
收费规则: | 例子:卖方以100元出售一个物品。 | |
买方 | 不收取任何信息费 | 使用“网易宝”支付100元即可。 |
卖方 | 收取交易金额的6%作为信息费。信息费不足1分钱的部分,按一分钱收取。 | 交易成功后: 100*6%=6元,6元作为最终信息费; 100-6=94元,作为卖方实际收入进入卖方“网易宝”账户。 |
温馨提示:
2011年09月21日10:00前上架待售的装备、道具、守护和游戏币仍按原标准收取信息费。
2011年09月21日10:00后上架待售的装备、道具、守护和游戏币将按新标准收取信息费。
敬爱的玩家朋友,藏宝阁信息费调整,是对《大话西游3》虚拟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调节手段,将来也会随着游戏客观环境的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,敬请大家理解和支持!同时我们也会不断优化藏宝阁功能,提高服务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