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“藏宝阁”内,我们将对每一件交易的物品,设定一定时间作为物品公示期,该“公示期”自“游戏虚拟装备或游戏币”显示在藏宝阁时起开始计算,“公示期”物品已经上架的物品,买家可付出货款5%的信息费,对公示期物品进行预定。
在“公示期”内的全部物品(包括守护、装备、大话币、道具等)可供浏览,只有上架物品方可被预定。公示期间,玩家有权通过客服专区对该物品提出异议。如这物品查证后确实为盗号所得,且仍在藏宝阁公示期内,将可以被追回给失主。如果该公示期物品被预定,则货款和信息费将如数退还给买家。
各种物品的公示期如下:
类别 |
设置 |
守护、装备、道具 |
2天 |
大话币 |
无公示期,买家可立买立取,卖家则需要经过2天的考察期方可提取出售大话币所获得的金钱 |
在交易前该物品被投诉或举报(如帐号被盗导致的非法交易),若查证属实,则该物品被视为问题物品,则不能继续在藏宝阁出售。如果被预定,则货款和信息费将如数退还给买家。